此程序很简单的演示了final的常规用法。在这里使用在构造函数中进行初始化的方法,这使你有了一点灵活性。如Bat的两个重载构造函数所示,第一个缺省构造函数会为你提供默认的值,重载的那个构造函数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值或类型为final变量初始化。然而有时你并不需要这种灵活性,你只需要在定义时便给定其值并永不变化,这时就不要再用这种方法。在main方法中有两行语句注释掉了,如果你去掉注释,程序便无法通过编译,这便是说,不论是i的值或是list的类型,一旦初始化,确实无法再更改。然而b可以通过重新初始化来指定i的值或list的类型,输出结果中显示了这一点:
I=100 List Type:class java.util.LinkedList I=23 List Type:class java.util.ArrayList
还有一种用法是定义方法中的参数为final,对于基本类型的变量,这样做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因为基本类型的变量在调用方法时是传值的,也就是说你可以在方法中更改这个参数变量而不会影响到调用语句,然而对于对象变量,却显得很实用,因为对象变量在传递时是传递其引用,这样你在方法中对对象变量的修改也会影响到调用语句中的对象变量,当你在方法中不需要改变作为参数的对象变量时,明确使用final进行声明,会防止你无意的修改而影响到调用方法。 另外方法中的内部类在用到方法中的参变量时,此参变也必须声明为final才可使用,如下代码所示:
public class INClass{ void innerClass(final String str){ class IClass{ IClass(){ System.out.println(str); } } IClass ic=new IClass();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INClass inc=new INClass(); inc.innerClass("Hello"); } }
final方法
(编辑:anis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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